释义 |
拘役缓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有什么区别??拘役缓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有什么区别?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一、缓刑即为“定罪免刑”。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2、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二、适用缓刑的条件: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使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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