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怎么分配地方 |
释义 | 1、监狱的服刑人员一般分为: 特严级:余刑大于总刑期的五分之四,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小于1分; 严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五分之三,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2分; 普通级(又叫普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3分; 宽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五分之法筏瘁禾诓鼓搭态但卡二,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4分; 特宽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五分之一,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4.5分。 2、以上级别升级两项标准缺一不可。 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服刑人员在未改判为有期徒刑以前均按特严级管理。 一、犯人被批捕后可以去看人吗? 1、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探视的。因为案件还处于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中,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探视的。 2、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探视的(这种情况是极为罕有的)。但是要经办案机关的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了》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与港澳台或外国的近亲属通信、会见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 3、在押的人员被作出生效的判决后,即可以进行探视。各地的要求不同,有的地方要求法院下达执行通知后,方可会见。这就要你与当地的看守所进行联系了。 4、在侦查期间(一般来说,自刑拘后的3个半月内,为侦查期间),除了办案机关外,任何人是不能了解案情的。侦查期间可以委托律师,但是此时的律师只能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不能了解案情。 5、在押期间,在押人员的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自移送审查之日起,家属可以为在押人员聘请律师,通过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及查看案卷,可以了解具体的案情,然后告诉在押人员的家属,这是合法的。 二、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什么? 监狱犯人分类关押的规定是按照性别或者是身体的状况程度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类,因为在我们国家其实实施分类监狱管理的话,对于监狱内部的一个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约束,按照年龄的大小性别都可以分类。我国的监狱对犯人,是实行分类关押的。监狱按照设计容量分为小型监狱、中型监狱、大型监狱;按照关押犯人的性别分为男犯监狱和女犯监狱;按照押犯午龄分为成年犯监狱和未成年犯监狱(称为未成年犯管教所);按照押犯劳动生产的主要方式分为工业型监狱和农业型监狱;按照押犯原判刑罚的轻重分为重刑犯监狱和轻刑犯监狱;同时还会设置有医疗功能的医院型监狱;最重要的一个分级是,按照技术装备、警力、安全防护设施等,分为低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高度戒备监狱。三类监狱关押的犯人类型是: 高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累犯、惯犯,判刑两次以上的罪犯或者其他有暴力、脱逃倾向等明显人身危险性罪犯。 中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刑期不满15年的罪犯。 低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罪犯。包括经分类调查认为适合在低度戒备监狱服刑的过失犯,刑期较短的偶犯、初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