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律师提供哪些电子证据有效 |
释义 | 诉讼离婚中的电子证据的效力是经查证属实后,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诉讼离婚中应该提供的证据材料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表现情形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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