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的解释如下: 一、持股转让。指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份额转让; 二、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1、一般股份转让指以非股票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上包括已支付资本但未发行股票的股份转让,以及认购但未支付股票的股份转让; 2、股票转让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票转让。股票转让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和非记名股票转让、纸化股票转让和无纸化股票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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