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方式 |
释义 |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方式及依据:已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垫付费用需偿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提供上下班途中证据,不限必经路线,只要合理;事故类型不限,只要是交通事故;本人不负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对于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费用;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 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即可。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本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 结语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原则是:对已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和误工工资,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如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先期垫付相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应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予以偿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工伤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根据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要求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路线合理即可,提供相关证据给工伤认定部门。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即可,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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