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时效抗辩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时效经过法律关系为什么不涉及抗辩权 时效经过抗辩权实际上就是过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有时候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错过诉讼抗辩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对时效经过进行抗辩的;如果确实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也会支持。 二、抗辩权种类分为哪几类 抗辩权的种类具体如下: 1、诉讼时效抗辩权。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2、先诉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顺序履行抗辩权; 5、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行使合同三大抗辩权的方式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如下: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总之,抗辩权的具体种类包括合同三大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诉讼时效抗辩权,其中合同三大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 三、债务人抗辩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是:1、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2、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