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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有效吗
释义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登记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债务人如何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
    债务人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方式来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如果债务人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务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抵押的,则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土地抵押贷款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的担保协议。它是民事合同的一种类型,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必须登记,抵押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②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④抵押物的基本情况。⑤抵押权担保范围。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约定事项。⑧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三、简述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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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4: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