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威胁是否涉及恐吓罪? |
释义 | 口头威胁一般不算恐吓罪,但恶劣情节下的口头威胁属于违法行为。辱骂、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适用于16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恐吓罪指以威胁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93条,破坏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可处以更重的刑罚。 法律分析 口头威胁一般不算恐吓罪,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160; 法条参考: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160; 拓展延伸 刑事法中对口头威胁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事法中对口头威胁的定罪标准是指判断口头威胁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准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口头威胁在涉及恐吓罪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首先,口头威胁必须是以明确的言辞或行为表达出来的,能够给被威胁人造成合理恐惧的。其次,威胁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个人或团体,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或广泛的群体。此外,威胁的内容必须是违法的行为或对被威胁人身体、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最后,被威胁人的恐惧必须是合理的,即在同等情况下,一般人会产生类似的恐惧反应。根据以上标准,法庭会综合考虑证据,评估口头威胁是否构成恐吓罪的定罪标准。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行为,涉及恐吓罪。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口头威胁的定罪标准包括明确的言辞或行为、具体的个人或团体作为威胁对象、违法行为或侵害合法权益的内容,以及合理的恐惧反应。在法庭上,根据综合考虑证据,评估口头威胁是否构成恐吓罪的定罪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