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交通信号灯更改 |
释义 | 常州交通信号灯更改自2023年4月10日起,对常州市主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放行顺序进行优化,由“先左转后直行”调整为“先直行后左转”。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是什么: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4、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5、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6、交通信号可以使车辆有条不紊的行驶,减少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得全部交通参与者能够井井有条的行驶,避免了交通拥堵带来的时间浪费以及交通事故带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综上所述,常州市大多数道路交通信号灯采用“先左转后直行”的放行顺序,该模式是基于城市道路_字型路口多、路幅不宽、跨铁路和大运河通道少等客观现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采取的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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