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工商年报入口 |
释义 | 收办个体工商户要年报吗 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每年的上半年向其登记机关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不按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报的,会被登记机关纳入经营异常的名录,该名录会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需要年报吗? 个体户需要年报,进行年报的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方式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不做年报? 个体户不年报不可以。 个体户必须要做记帐报税以及做工商年报和税务年报,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户申报流程: 1、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2、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3、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怎样提交,有什么相关规定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怎么提交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 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后登陆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五: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系统。 六:选择要报的年。 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 九:填写股东信息。 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个体户年报流程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在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请选择官网)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点击省份,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份页面:选择“个体户”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录密码(原始密码是经营者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去年修改过密码的请输入修改后的密码。如果输入登录密码无法登录,请携带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办理密码重置)、验证码(就是拖动验证码:后面的绿色图标把显示出来的图案补充完整),然后点击“登录”点击“登录”后系统会再为您弹出一个页面,此页面为修改密码页面,密码可以不进行修改,直接点击关闭即可,如若修改密码,请将修改后的密码请妥善保存,妥善保存,妥善保存(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再次登录本系统时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在第一行输入旧密码;在第二行输入新密码(要求8-16位字符,必须同时包含字母与数字,而且字母是区分大小写的)在第三行再次输入新密码;然后点击“提交”,点击“返回首页”,请再次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请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拉动填写须知右侧滑动条至底部,点击“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的方块、然后点击“确认”,在此界面选择年报年度:此界面为“企业基本信息”填报界面,请在此界面填写“联系电话”、“资金数额”、“从业人员”,并选择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以及从业人员情况(注意:资金数额单位为“万元”)在左侧菜单栏选择“行政许可情况”,取得行政许可的,请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行政许可信息(行政许可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零售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业务许可证、印刷业经营许可证等),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如果您的经营项目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请直接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后,显示如下界面: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如有网站或网店,在左侧菜单栏选择“网站或网店信息”进行填报,如果在“企业基本信息”界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为“否”的请忽略此项。在左侧菜单栏选择“资产状况信息”,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在左侧菜单栏选择“预览并公示”,显示如下界面:查看所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弹出“确定提交吗?”对话框,点击“确定”显示如下界面时,请点击“确定”。弹出“您单位某年度报告已经报送公示成功”对话框,点击“确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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