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非法强拆如何起诉? |
释义 |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 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 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一、政府强拆房屋怎么办 政府强拆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刑事、政治诉讼,应当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政府强拆房屋的起诉材料如下: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二、政府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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