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没有结婚证而有小孩的多属于同居关系,那么同居关系下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地位和权利是一样的。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