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肇庆 个人 律师事务所 设立条件是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等等。关于“肇庆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肇庆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3、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二、肇庆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办理地点 肇庆市 端州区 景泰路1号肇庆市司法局6楼613室律师工作管理科。 三、肇庆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依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第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 律师法 》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四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以上就是对“肇庆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回答,肇庆该事项办理地点是肇庆市端州区景泰路1号,乘9路、18路、22路公交,在城东车场后门站下车即可到达。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