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后,犯人将被送往何处?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将被关押在犯罪地管辖的看守所,批捕前被刑事拘留的则关押在看守所,批捕后可能被送往监狱执行判决。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并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作出起诉决定。审查起诉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证据、罪名确认、其他涉案人员、是否需要民事诉讼以及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批捕后把犯人抓到哪里? 被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关在在犯罪嫌疑人犯罪地管辖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二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 被批捕之后流程件侦查、申请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审查起诉什么时候终结,规定是什么时候? 审查起诉的中终结时间是:一般是一个月,最长是一个半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案件没有移交到检察院之前被关押的地点一直都是公安机关,但当地公安机关所设看守所的具体地点就不方便在这里介绍了。到了批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考虑的问题仍然是自己被关押到了哪里,就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思想动态而言,也是足够没有法律意识了。 结语 犯罪嫌疑人在被检察院批捕后,将被关押在犯罪嫌疑人犯罪地管辖的看守所。这是一个临时的监禁地点,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一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转移到监狱进行长期关押。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需要查明犯罪事实、证据的确实性和充分性,正确确定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等内容。审查起诉的终结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为一个半月。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了解自己被关押的地点是重要的,但同时也需要具备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