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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成立分公司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需要分公司到当地的地税部门进行申请上报缴纳费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加之国税和地税合并之后,更加方便了公司交税。基本上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的形式来缴纳税费。如果没有使用过网上税务申报的功能,那么分公司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行等资料去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开通网上申报税务服务。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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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6: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