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三男子酒后调戏女工人,并殴打她丈夫,被反杀,法院:无罪! |
释义 | 三名男工人正在工地言语调戏孙某,孙某的丈夫回来后让他们走开,三人反而变本加厉,其中一人直接用手去摸孙某的大腿...... 法律案件纪实回顾 孙某是海南三亚某建筑工地的女工人,2014年3月12日,同工地的工人容某、周某、纪某酒足饭饱之后在工地上散步,突然看到孙女士一个人在卸混凝土。三人突然兴起,便围到孙女士身边,对其进行言语调戏,虎狼之词频发,令人不堪入耳。 正在这时,孙某的丈夫陈某推着手推车过来了,陈某让这三个人赶紧离开,但这三个人不但没有离开,反而变本加厉,周某甚至直接用手去摸孙某的大腿。 陈某顿时怒发冲冠,与对方产生轻微的肢体冲突,希望他们赶紧离开,但三个可能觉得陈某软弱可欺,更加的变本加厉,周某拿起一把铁铲冲向陈某,被陈某的妻子孙某拦下,周某便顺势把陈某的妻子推倒了地上。 随后,周某、容某、纪某对陈某拳打脚踢,并捡起工地上的钢管殴打陈某。在此期间,陈某用左手护着自己的妻子,右手掏出一把小刀,约15厘米长,在对方三人的面前乱挥,希望他们不要乱来。 但容某还是没有走开,导致陈某的小刀捅伤了他。后来,容某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陈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由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洞见法律评析 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判决陈某无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仍然认为,陈某在自己和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遭遇现实而紧迫的危险时,为了防止不法侵害而还击,不属于互殴,陈某没有杀人和伤人的故意,主观意图为自卫。因此,陈某无罪。 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认定正当防卫,应当结合各方因素来判断行为人的防卫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同时,还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 笔者认为,周某等三人无故骚扰他人妻子,并殴打他人丈夫,不仅违反法律,更违反了人伦道德,陈某作为被害人一方在凭借空手无法支付对方的时候掏出小刀防卫,属于正常行为,因此,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对于此案,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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