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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批捕的一般流程及时间要求
释义
    本文讲述了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限制以及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中的责任和操作流程。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限制是收到申请书后的七天内,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分析
    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限制是收到申请书后的七天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需要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书。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案件移送函:这是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给人民检察院的书面函件,其中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证据等信息。
    2.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据:这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及其涉嫌罪行的证据,如身份证、护照、询问笔录、鉴定结论等。
    3.案件调查情况:这是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的结果,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等。
    4.案件处理意见:这是公安机关就案件处理所提出的具体意见,包括处理方案、处理结果等。
    5.提请批准逮捕书:这是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函件,其中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证据、处理意见等。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需要提供案件移送函、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据、案件调查情况、案件处理意见以及提请批准逮捕书等材料。这些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合法,否则将影响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
    结语
    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限制是收到申请书后的七天内。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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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