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告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广告费扣除标准如下: 1、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2、普通公司的广告费税前扣除是需要依据其公司的一年的销售额的,对于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作为广告费的税前扣除费用; 3、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如:医疗、护肤品,保养品等类型的公司,则是需要扣除其公司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二、广告费属于什么费用 1、广告费属于销售费用; 2、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3、制作、发布我国相关法律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 4、业务宣传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以宣传本企业的资产、劳务、服务为目的;以画册、光盘、适当的实物为载体;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以业务宣传名义向客户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的支出,不属于业务宣传费。 三、广告费中哪些是不允许包含扣除的 1、除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明文规定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外; 2、不的做广告的产品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不得抵扣,如**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3、而酒类产品的业务宣传费可以按15扣除。大众媒体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宣传企业文化或变相宣传企业服务产品内容,由此发生的费用为非法支出,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七条 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九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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