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 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 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 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