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分户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未婚分户是指已经年满18周岁,未与他人结婚或者未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之间建立的家庭关系。未婚分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 未婚证明:可通过公证处或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声明等证明; 3. 户口迁移证明:如果两人的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4. 住房证明:包括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5. 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单、税单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的男女,不得结婚。已经达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的男女,可以结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证明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婚分户应当提交公证处、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开具的未婚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居民身份证应当记载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和签发机关等内容。”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居民因迁移户口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的,应当向迁移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临时居住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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