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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税专用章使用范围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税收业务专用章适用于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涉税资料或接受纳税人各种涉税申请时产生的确认资料或相关文书,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代开发票资料、简易处罚文书、税务机关受理回执、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 (单)和其他有关税务事项申请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就是说,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不是“税收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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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3: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