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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起诉的;
    2、受诉法院对其案件没有管辖权;
    3、其案件已经具有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4、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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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