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可以听证会吗 |
释义 | 行政拘留参加听证会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1、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要听证,而且听证也并非必经的程序。只有当事人要求,才举行听证。行政拘留一般是针对一些比较紧急的情形,这类问题没有时间去听证; 2、行政拘留实际上是刑法一部分,针对极其轻微的有犯罪特征(质)但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定罪标准(量)的行为。所以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自由裁量的空间不大,不举行听证也是可以的。如果对距离决定不满,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情况严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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