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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间车辆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释义
    夫妻间车辆过户所需要的材料是: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购房证明等证件不得代替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
    一、机动车解押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二、什么人需要办暂住证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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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0: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