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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的条件
释义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七条 第二款 资质二级企业:
    1、自有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
    3、工程技术、经济、统计、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
    5、近三年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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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