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起诉必须去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代理人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所以必须由当事人出庭。 一、民事诉讼不应诉会怎么样 一般来说,法院仍然会依旧开庭审理,只是采用的是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当事人不能维护自己利益。但是有些情形当事人必须出庭应诉,此时如果不应诉,法院会将当事人据传到庭。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女方有精神病男可以要求离婚吗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以要求离婚。离婚和结婚一样,是公民的权利。离婚案件的核心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并非双方是否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在离婚案件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除非不能表达意思的,否则仍然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确实因为特殊情况而无法出庭的,则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什么情况委托律师,原告必须出庭 除了以下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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