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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没到现场能去公证处公证遗嘱吗
释义
    继承人到不了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的要出示委托书。继承公证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一、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1、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2、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3、公证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公证书。
    二、房产证人死亡名字变更
    房屋有房产证的,房屋所有人的户主死亡后,房产证仍然有效的,房屋由继承人继承后,可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配偶一方去世房产怎么更名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这样就能把房产变为只未死亡一方一个人名下。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继承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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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