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吗 |
释义 | 一、刑事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刑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2)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 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3)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 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 (4)适用客体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5)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6)适用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 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7)处罚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多样,因不同行政领域而不同。 而刑事处罚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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