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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2、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3、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二、监视居住的意思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对满足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法律措施。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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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