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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世后有什么补助
释义
    一、人死后有什么补贴是多少
    要看是普通人还是有保险,或是特殊人员。
    普通人死后没有国家补偿,只有参加居民医保死亡后是没有补贴的,只有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在死亡后会给予丧葬费和抚恤金。且失业保险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才会发放的。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定义国家补偿存在行政领域,即只有行政补偿。在我国,国家补偿一般以直接现实的损失为限。
    丧葬补助金可以领多少钱?
    从全国各地的丧葬补助标准来看,目前我国有20多个省市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其中北京为5000元/人,天津为1800元/人,上海为6000元/人,山西为1000元/人,河南为1200元/人,广西不少于400元/人,陕西不少于800元/人。
    南为1200元/人,广西不少于400元/人,陕西不少于800元/人。
    其他地方大多都是和养老金挂钩的,比如内蒙为上一年度基础养老金的12倍,浙江为死亡本月20倍的基础养老金,山东丧葬补助金在500-1000元之间,广东各市自行确立发放,贵州则是有条件即可下发。
    以上情况来说,人死后的补贴先要看是不是普通人,补贴有区别。普通人死后没有国家补偿,只有参加居民医保死亡后是没有补贴的,只有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在死亡后会给予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死亡后都有什么补助标准
    退休工人去世后有死亡补助金。补助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补助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补助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三、外包项目出现死亡如何赔偿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四、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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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