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如何处理 |
释义 |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缓刑的条件如下: 1、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缓刑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缓刑对象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危险 (4)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缓刑对象不得为累犯; 4、缓刑对象不得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