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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市社保减员如何办理
释义
    社保减员是什么意思?社保减员如何办理?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需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当月应减员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当月减员申请(若退休减员可不受此限制);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如属于未及时办理减员的情况,下月可办理退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业户,办理增减员及申报缴纳社保费,可通过省网报税系统在网上操作,也可前往所属区主管税局办税厅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减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当月缴费单位当月在1-15日内网上减员后,需要同时在网上进行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的操作,系统不自动划扣当月社保费。
    网上减员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增员减员登记模块中选择“社保减员登记(在线录入)”或“社保减员登记(EXCEL文件上传方式)”或“社保减员登记(在册减员)”三种方式操作,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操作手册--广东地税网上办税系统操作手册查看。
    注意: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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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