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判刑了,家人可以帮交社保。分析如下: 1、在职被判刑,受到开除处分的,服刑期间不计算 工龄 ,相对地不计算缴费年限。被判刑前已经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被判刑前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并不得以个人补缴的形式追加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 养老保险 关系转到企业 社保 继续参保,享受企业社保相关政策及待遇。被判刑前的个人帐户与释放后继续参保的个人帐户可以合并计算。被判刑前没有在机关社保建立个人帐户的,刑满释放后不能在机关社保参保,可以在企业社保参保,享受企业社保的相关政策及待遇; 2、在职被判刑,没有受到开除处分的,经相关部门核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刑期内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参照判刑前的 工资 标准。刑满释放后重新安排工作的,按新单位性质,在新单位继续参保; 3、被判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继续参保,在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可继续缴费直至达到缴费年限,并按照养老保险办法办理 退休 ,从办理退休下月起按月领取 养老金 。本人不愿意继续缴费的,按养老保险办法之规定,发给养老生活补助金,一次付清。 综上所述,服刑期满恢复政治权利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养老金的单位酌情处理。而《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中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不影响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职工的生活,退休职工在宣告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有原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