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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吗
释义
    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一、农村经营合作社股权证是什么意思啊?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证明个体对合作社所有权的一种凭证,持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可以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流转、继承权等权益。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股权证实行“一户一证”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签发,以户为单位发放,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
    二、物资制度管理规定
    制度管理是指在标准化制度体系内开展的制度建设规划与计划、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化制度体系维护等管理活动。例如学校规定:
    1、各组织及社团借用物资须提前三天向社联秘书处申请,标明借用种类、数量、目的及借还时间;不接受提前三天以上时间的物资借用申请。
    2、借用方在和社联秘书处确定交接物资的时间后,须准时到社联办公室交接物资。若借用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社联办公室,需提前告知秘书处工作人员;若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社联可中断此次物资的借出。
    3、借用方需配合秘书处工作人员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并说明物资使用时间以及归还时间。二级学院借用物资时,必须提前填写好物资借用申请表,且需盖二级学院公章;校级组织或社团借用物资时,则需提前填好物资借用申请表,无需盖章。若借用方没有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表,则需在归还物资时补交物资借用申请表。
    三、在工伤期间,工资不发找哪个部门来调
    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应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所在单位不愿支付,职工可以找人社局投诉,向人社局说明情况,若找人社局投诉无果,可以向职工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要有证据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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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