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证明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 2、分、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