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忠诚协议要不要签?“净身出户”条款是否有效? |
释义 | 虽说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能有缘结为夫妻,是莫大的缘分。但奈何世界充满诱惑,很多婚姻的破裂,就从外遇、出轨开始。 对此,有人选择原谅,再给一次机会,有人则快刀砍乱麻,选择离婚。 选择原谅的,多伴随着双方签订《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如果对方再次出轨,则净身出户; 或者稍加具体,夫妻一方背叛婚姻,应当赔偿另一方50万元; 又或者,对婚姻不忠者,放弃名下所有财产,将夫妻共有房屋过户给另一方等等。 上述条款,我们一般统称为夫妻忠诚协议,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订有关忠实义务的协议,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支付另一方约定赔偿金或补偿金,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少分、不分。 有些咨询的客户认为,签了一份让对方“净身出户”忠诚协议,就能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但在法律上,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忠诚协议多理解为道德范畴,其效力有较大争议,部分法院是认可,但大部分法院是不认可,按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更多是道德义务方面,而非法律义务。 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但只是倡导性规范,而非裁判性,在法律适用上指导性意义更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第二合议庭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也曾指出,一旦法院认定忠诚协议的效力,势必出现捉奸成风的负面社会效应,不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简单说,忠诚协议变相地以金钱来衡量忠诚,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其次,忠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双方自愿履行的,法律是并不排斥,但不会对这类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法院对忠诚协议纠纷一般不会受理。 在离婚诉讼中,不能以此约定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依据。 当然,在离婚案件中,忠诚协议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证明对方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而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上要求对方少分。这算是忠诚协议有价值的地方。 再次,忠诚协议的约定容易踩踏红线,不少约定本质上是限制婚姻自由,比如约定那一方提出离婚的,须赔偿另一方30万元等等,以及出轨要接受身体惩罚、自残等违背公序良序的,都是无效的。 法律允许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分配,既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共有,部分单独所有等。 但要注意,上述财产约定一旦与“保证忠诚”挂钩,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忠诚协议,最终,法律效力往往不被认可。 综上,遇到对方出轨、背叛,本律师不建议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如对方真心悔改,一方也愿意给个机会,直接要求房屋加名,或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在不提及出轨的前提下,直接约定存款等较大财产归一方所有。 作者:广州姚志勇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