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是指什么行为 |
释义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自然资源决定、征收征用决定、保护权益、限制竞争等。行政诉讼法的判决类型有驳回诉讼请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履行职责、履行给付义务等。 法律分析 一、行政诉讼是指什么行为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三、行政诉讼法的判决类型 行政诉讼法的判决类型如下: 1.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结语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进行审查的制度。它保障了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自然资源所有权、征收征用、保护权益、经营自主权等。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包括驳回诉讼请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履行给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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