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的继承方式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三种形式:一、法定继承;二、遗嘱继承和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顾名思义,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事先对继承顺序、内容等方面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方式。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内容,由其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遗赠是遗嘱的特殊形式,它与遗嘱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主体,比如国家、组织、个人,反之如果遗嘱内指定的继承遗产的主体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则为遗嘱。第二,一般情况下,受遗赠一方不负有义务,可直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在遗产范围内取得被继承人遗赠的财产。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订协议,约定由该人扶养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承诺在其自身死亡后由该人继承遗产。此处所指的他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组织甚至是国家。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如果所立遗嘱与其生前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只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2)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生前未定遗嘱,就谈不上遗嘱继承;虽然立下遗嘱,促经证明该遗嘱是无效的,也不能被执行。所以,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发生遗嘱继承。 (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部必须具有继承资格c继承人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或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就不能再参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已在遗嘱中指定的由该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当依法定继承重新分配。 (4)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而对于已死于被继承人之先的遗嘱继承人.因死亡就已丧失了继承资格,遗嘱发生效力又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所以该继承人也就无法继承由遗嘱指定的遗产。遗嘱中指定由其继承的这份遗产,也只能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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