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别人欠的钱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别人欠的钱怎么处理 债务人通过夫妻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并且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何认定假离婚真逃债 一般而言,构成离婚逃债行为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债务产生后诉讼前、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及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 (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故意隐瞒债务; (2)分割债务时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 (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表现为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或者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而债务全部由被执行人承担。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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