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对索赔的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工程索赔审查的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排序。 特别注意:上述证据材料,如条件允许,需要及时要求相关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一、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有: 1、应以合同为依据,在处理索赔时必须合理合理;必须注意数据的收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在确定后及时处理索赔;在处理索赔的具体过程中,必须仔细分析何时索赔工期和费用; 2、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及时检查; 3、责任要明确,费用要严格审核; 4、加强工作中的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二、工程变更怎样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流程是: 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时,工程师确定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十六条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以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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