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员工能否加入业主委员会? |
释义 | 物业员工不得加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权益,负责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在物业服务合同之上的契约关系,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公司。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只需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更换物业。 法律分析 物业员工不能加入业主委员会。 小区物业公司人员不能兼任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业主委员会主任是因身份而选举产生的,没有业主身份的人不能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通过选举产生的,当然也是代表着业主的权益。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在物业服务合同之上的契约关系,双方为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物业公司是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聘用的管理小区日常管理事务的公司,如小区的治安、环境卫生等,属于有偿服务。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组成的管理组织,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换物业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要换物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结语 物业员工不能加入业主委员会,这是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由业主选举产生,具备业主身份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委员。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有两种,一是由业主或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二是通过楼委会推选代表形成。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契约关系,前者代表业主权益,后者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只需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面积和人数参与表决。业主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