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吗? |
释义 | 男方在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吗? 1.女方怀孕时、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2.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2条 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对民法典第1082条的进一步解释。 1.以上三种特殊时期,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规定。 2.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说明已经做好离婚的心理准备,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女方本人或者胎儿、婴儿造成重大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并根据夫妻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离婚。另外,如果男女双方在上述期间自愿离婚,法院也应该受理。 3.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要求离婚;或者女方因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互相协商,直至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方可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达到孕期离婚的目的。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 1.申请。 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双方应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或村或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 2.复习。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特别注意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赡养配偶生活困难、财产分割、债务处理是否适当。 3.注册。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拒绝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拒绝理由,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取消。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宣布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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