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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向哪个部门反映
释义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政策,单位应执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继续享受奖励,但不再要求再生育。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因地区而异。
    法律分析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拓展延伸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结语
    如果单位不发放独生子女费,您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给予奖励,您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如果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地方政府也应该给予必要的帮助。请确保您有相关证据,并通过礼貌耐心的沟通方式表达您的诉求。如投诉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其他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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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9: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