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法律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陪护费,需要提供的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司法鉴定结论书、确定护理人数以及护理天数、并出具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证明(即因护理某人致使未能上班)。关于护理费,在实际诉讼中不需要陪护人本人出具证明材料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