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