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需要哪些证件和条件 |
释义 | 办理复婚需要的手续是男女双方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复婚和正常结婚登记程序所需要的手续是一样的。 一、离婚的女人在结婚需要带离婚证吗? 不需要带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领证是不是在哪里都可以 领证不是在哪里都行。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经审查确认符合结婚条件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发结婚证。 三、在外地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在外地可以办理结婚证但是指的是一方户籍所在地另一方异地。 1、外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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