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私营企业工资表是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的。 2、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的材料有: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一、关于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6、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