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房贷贷款额度的计算可以根据账户余额、房子价格等方面计算。具体如下: 一、账户余额 1、如果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的,将按2万元计算; 2、若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或公有现住房,又或者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二、根据房子的价格计算 1、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8成,这个额度主要针对的是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2、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7成,用于购置第二套或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意:如果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应不高于房子总价与房子补偿金的差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