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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