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墩北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外来务工者以及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负担,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一个比较经济比较实际的住处。位于杭州的三墩北经济适用房就是一个这样的实惠的选择。三墩北经济适用房是由国家统一计划,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划定杭州三墩北这一地区建造的经济适用房。 1.根据规定三墩北经济适用房标准如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3.三墩北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三墩北大型住宅区(经济适用房)自从2013年交付以来,到目前已有3年时间,但是仍旧是银行没,医院没,超市没,邮局没,公共自行车没,公共交通也只有一辆通往黄龙的37路(相当拥挤),多次向公交集团反映就是敷衍要么是区域路网不完善,现在道路完善了又说转车是必要,现在我们到汽车南站和半山公墓都要转3辆车,试问在主城区内(不含萧山、余杭)还有吗?如此的配套和交通条件让保障房(良心工程)变成浪费工程,顶层设计似乎也只众数量不重配套,虽然《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提出要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但对经济房的配套等问题如何追责并没有规定。保障房不是政府糊弄民众的政绩工程,而是要切切实实解决老百姓的安居问题,他们更需要配套的完善和出行的便利,找个不毛之地建一排房子能保障谁的权益。 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三墩北经济适用房虽然目前尚存在周围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但是,相信在未来的一段日子里,三墩北经济适用房一定会完善服务设施,修建交通网络,美化环境,为当地的居民带来更好的服务,使更多的人受益,享受更好的福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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